车辆限行是一种道路通行政策,这类政策一旦实施,会长期实行下去,基本不会调整.车辆限行 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道路限制规定,其有效性只在某个指定的路段,这个路段以外的不受限制,如北京市规定,王府井步行街禁止各类机动车通行,这个限行令只在 王府井步行街有效.另一种情况是一定区域内对一定范围的车辆有效。下面是小编《2017年呼和浩特限行时间规定及处罚标准》仅供参考。
2017年呼和浩特限行时间规定
为科学开展我市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工作,使之步入更加科学合理的轨道,力争城市交通面貌有明显改观,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深刻认识到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工作必 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把城市交通作为推动和促进首府发展的根本性任务,列为首府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因此,制定了《2015年 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工作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各相关部门要把2015年城区缓堵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全面 推进,为构建和谐首府、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创造更加畅通、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建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交通委员会,协调全市交通问题。交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政策、管理、建设的综合统筹,推动交通需求管理研究。
(二)制定完善交通规划。
针对市区目前交通现状,结合交通需求,聘请专家或组织专门人员调研、论证,在编制完成缓解市区交通拥堵12个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我市中、远期交通规划,实现首府道路交通的科学、持续、快速发展。
(三)完善、落实相关工作机制。
1、市交通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或联合检查,推动缓堵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2、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建设、规划等部门在建设、改建、再建审批项目前,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最大限度降低对道路交通的影响。要认真落实新建、改扩建道 路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原则。要严格对开发商占用红线以外道路资源的监管,为今后城市发展和道路拓 宽留下余地。
3、路面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机制,全面加强城市交通乃至与城市交 通有关联的各项管理工作。如交警的路面管理、城管的路面管理、运管的路面管理、环卫的路面管理、城建的路面施工管理、工商和质检的电动车源头管理、学校对 校门前的管理等等,最大限度排除路面以及路外对交通影响的一切因素,净化交通环境,优化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
4、城市道路建设、改造管网设施预留协作机制。建设部门在现在及今后的道路建设改造中,要充分考虑交通安全设施等各类路面设施的建设需求,预埋、预设管道、电源等设施,减少重复破路。
5、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机制。市保监会牵头,协调各保险公司,进一步推进、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工作,由当事人现场自行协商或走简易程序处理轻微交通事故,降低交通影响。
(四)大力加强道路基础建设,改善道路通行环境。
1、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基础建设。按照既定规划,全面加强市区主次干道、支路和小街巷的建设改造。在广场、火车站、出城口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多建一些立交桥和行人过街桥、地下通道,解决平面交通效率低、通行慢、不安全的问题。
2、尽快实施市区缓堵工作交通改善规划。
一是实施市区6个重要交通节点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改善规划。分别是:车站西街与通道路交叉口、兴安路与新华大街交叉口、大南街与鄂尔多斯大街交叉口、昭乌达路与滨河路交叉口、乌兰察布西街与昭乌达路交叉口、锡林路与车站东西街交叉口;
二是实施“重点地区慢行交通规划”。完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的运行环境,提高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的安全性、舒适性与便捷性,提高整个城市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从而解决机动车与慢行交通的干扰问题;
三是实施城市物流货运规划。加快城市周边物流市场、货运出租市场外迁和建设,解决面临的各种交通物流问题,规划物流货运体系,建设物流货运通道,建立物 流配送体系,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同时,要加快调整、迁移市区主干道边上设置的占道停车等候影响交通的加油站、加气站。如北垣街、兴安南路加气站;
四是实施“中山路周边地区交通改善规划”,逐步改善核心区交通拥堵问题。从道路交通系统改善、停车改善、公共交通改善、慢行系统改善、交通管理系统改 善、智能交通改善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如土地优化措施、道路微循环设置、交通导向、公交线路设置、过街设施设置、停车场设置等,从而解决中山路周边交通拥 堵问题;
五是实施“旧火车站周边交通改善规划”。从火车站及周边道路与城市整体交通衔接、各种交通换乘方式及相关设施布局、火车站与西侧长途客运站的应对措施、具体交通组织形式、规划建设中用地调整等方面进行规划、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火车站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3、改造市区北二环与110国道重叠路段,因施工需要,过境通行大货车全部改由南绕城高速通行,交通部门免收此路段的过路费。
(五)加快对市区不合理道路和路口的改造,清理小街巷,规范马路市场,畅通微循环。
1、加快对市区不合理路口的改造,科学渠化路口交通。拆除、修剪影响路口交通的绿化隔离带、树木,在具备条件的路口建设交通安全岛、行人二次过街设施。 分别是:乌兰察布西街与健康街东错位路口、王府花园巷与兴安路丁字口、兴安路与桥靠西街丁字口、明珠巷与呼伦南路丁字口、人民路与大学路交叉口等处。
2、打通断头路,清理小街巷,畅通微循环。一是打通一些只需简单施工的断头路,如:团结小区与北垣街的通道、光华东街东口、满达东巷、贝尔路南巷、文化 宫东路等处,贯通道路;二是各区政府拆除道路上的临建、违建,提高通行效率。如:温州步行街、民族商场后街、气象局西巷与胜利路东街交叉处(中山里);三 是各区政府、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擅自将单位公用房或居民住房改为商业门脸房、擅自拆墙开店、店外出摊、店外店的监管,遏制并逐步取缔这种违规行为。如中 山东路北侧,粮食局、自治区团委等单位一楼改为门脸房卖自行车,占用人行道、盲道问题突出。其他还如光华街西口、东落凤街、迎宾南路、姑子板巷、恰特西 街、前进巷、新建西街等处。
3、加快便民市场建设,吸引马路市场、流动摊贩进场经营。各区政府、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随意占道摆摊经营和早市的规范管理,并逐步予以取缔,还路于交通。如:南马神庙街、星火巷、人民路、战备路、宽巷子、青城公园南门、建华西街、三里营南巷等处占道摆摊严重的道路。
4、认真落实《呼和浩特市占用城市公共用地举办户外宣传活动审批管理办法》,对各种户外宣传活动规范管理。
5、清理整顿交通流比较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周边的网点,拆除围墙,打通建筑环形通道,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干扰。
6、在全面系统分析我市现有公共配套资源的基础上,努力打造居民“十分钟生活圈”,使市民出门十分钟便能享受到各类生活服务,最大限度发挥公共配套设施作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减少交通出行,缓解交通拥堵。
(六)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市民出行的公交分担率。
1、围绕“三横、三纵、一环”城市主要干道,布设快速骨架公交线网,建设开通2条BRT专用线路,增加、整合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车辆,开通2到3条点对 点直达快速公交线路和1条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公交线路,完善和提升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等措施,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2、公交与交警部门共同实地调研,对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继续进行迁移、合并或改造,能建成港湾式的应建成港湾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公交车在主干道路口最大限度避免左转,全部直行或右转。增加市区现有公交车专用道的功能,允许大中型客车通行。
3、全市主要道路公交站点增设护栏,安排专人维护上下车秩序。严格对公交车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使公交车必须靠站停车,有序进出站,道路上文明、规范驾驶。
(七)切实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静态交通。
1、加快全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
由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清理、整顿、拆迁老旧小区的凉房、商业网点、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腾出用地来建设停车场。
在中山路、火车站等人流、车流密集区,最大限度寻找空间,建设立体停车楼。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交通需求,必须配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2、针对当前车辆停放紧张现状,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根据停车场所处位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计时收费标准,提高利用率,缓解停车难。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商家来改变一些场地的用途,经营停车场。
3、加快出租车乘降点的建设,方便出租车停靠和群众乘坐,尽快消除出租车乱停乱放和群众打车难问题。
4、市规划局、建委、城管执法局、消防、公安交管以及相关区政府联合行动,将所有擅自改变用途的停车场全部恢复、启用。
5、目前,我市道牙以上停车场归城管部门管理,道牙以下临时停车由交警部门管理,管理职责交叉,动、静管理脱节,许多问题难以协调解决。要尽快理顺关 系,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执行对全市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静态交通管理。交管支队要切实加强对全市停车秩序的管理,对乱停乱放和各种违法占道行为严管严处,快 速清理。
(八)进一步科学组织交通流,强化各项交通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通行效率。
1、对排查出的市区核心区的重点拥堵点、段,加大警力,加强管理和疏导,进一步研究路口车辆、行人放行方式,最大限度缓解拥堵。
2、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放在路面上,对一、二层级特别是核心区,加强路口的指挥疏导,发挥100辆摩托车的作用,流动巡查,快速疏堵,及时清理违法占道和 处理交通事故。加强市区交通秩序整治,严管、严处、严罚交通违法行为人。严格治理“中国式过马路”,规范行人、自行车交通行为。加强市区小街巷乱停、乱放 车辆治理,畅通道路。
3、认真研究交通组织方案,提高路网功能。遵循“寸土必争、 分秒必争”原则,实施路口渠化、禁左、限行、单行、公交专用道、潮汐车道、右进右出等措施和信号灯配时协调控制技术,大力优化市区交通组织,实行精细化管 理。通过实地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选择2条南北方向主干道路,实施全线禁左,打造南北快速路;将新华大街、中山路两侧商业和居民比较集中、区域路网结构较 好的小街巷改造成单行道,在有条件的路段施划停车位(场),畅通微循环;继续完善大学街与学苑街的交通单行组织措施,在此基础上,在市区车站西街、南马路 和展东、展西路再开通1-2组类似的单行路;坚持路口土地资源利用最大化,在一些比较拥堵的路口,精细组织车道设计,压缩车道宽度,努力增加左、右转车 道,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在具备条件的市区公铁立交桥下,实行可变车道或潮汐车道,最大限度利用路面资源,提高车辆通行能力。
4、充分发挥正在建设、部分已经使用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大路口、路段违法抓拍力度,尽快启用交通诱导、交通流量采集决定信号灯配时系统,提高 管理和交通组织的有效性。现阶段,要根据路口交通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信号灯配时,并根据交通流的变化,随时调整,尽力保证最好的配时效果。
5、加强对道路施工的管理。严格道路施工封闭审批,对施工路段加强警力疏导,设置临时的提示、指示标志,并采取远端分流调控、间断放行、引导绕行等方式 合理组织交通,尽力保证施工路段和周边道路不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同时,建议施工单位要提高施工效率,减少重复建设,缩短工期,尽量减少对路面和路口的破 坏,尽量减少因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
6、通过媒体、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市区路况信息,引导驾驶员选择较为畅通的道路通行,防止车辆集中造成或加剧交通拥堵。
7、继续加大市区外围大型车辆封控点的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好已建成的三环外的3个大型物流园区,将大货车拦截进去,然后由小型货车转运或夜间放行,严禁大货车驶入市区。
8、市区重点路段禁止摩托车、拖拉机和农用车通行,对拉运建材、物流、生活必需品等货运车辆,明确通行时间和路段。加强对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晚8时前禁止在市区二环路内行驶,对重点工程的施工车辆,明确通行时间和线路,避交通高峰和交通流量大的路段。
9、进一步改进市区交通管理警务机制。全面推行“支队领导包区、大队领导包片、中队干部包线、责任民警包点”的“四级承包”勤务模式。确定市区道路交通 管理的重点岗、非重点岗,科学配置警力资源,实行民警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和辖区小街巷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对道路点、线、面三位一体的动态化管理。 将现有警力最大化地放到路面上,实行交通高峰期机关科室、特勤大队民警到路面加勤制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警力跟着堵点走”,支 队指挥中心和市四区岗勤大队协作联动,实行扁平化、精细化指挥,通过GPS定位、视频监控大屏和交通台直播间,随时发现拥堵点段,快速调警疏导,拥堵不消 除不撤勤。
10、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规范交通秩序。按照畅通工程B类城 市一等管理水平标准,进一步规范、完善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设施,拆除指路标志牌背面的商业广告,在人员密集路段的道牙上、中小学校门口两 侧安装交通护栏,规范行人交通行为。科学合理设置行人、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辅助设施,建一些行人二次过街设施,在人流密集区如新华大街、旧火车站前等处可建 过街天桥,给行人、非机动车以安全感,逐步规范文明交通行为。
(九)加强出租车、残疾人车、三轮车、电动车、助力车的规范化管理。
1、加强对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建立完善对出租汽车公司的考核奖惩制度,将出租汽车驾驶人的交通守法情况纳入对出租汽车公司的考核内容,增强公司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2、市政府牵头,市残联、交通运管、各区政府和公安交管部门参与,取缔残疾人三轮车和其他非法营运三轮车。对有正当手续的残疾人三轮车,由政府为残疾人缴纳社保,出资买断车辆手续。对无正当手续的残疾人三轮车,由政府出资收购,坚决取缔违法运营。
3、工商、质监部门加强对生产、销售电动车、助力车厂家、商家的有力监管,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禁止上市销售。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电动车、助力车无牌无证上路的教育、管理力度,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车辆非法营运的监管。
4、工商、交通部门要强化对道路两侧汽车修理厂、饭店等经营商户的执照审批,并征求城管、交管部门的意见。对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环境的,限期整改。
(十)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1、教育部门和各区政府积极协调学校和单位,实行半小时的错时上下学、上下班,调整交通流量,缓解交通紧张。同时,教育部门要求各中小学校,上学时间提前开校门,解决学生到校后校外停留、送小孩家长停车等候、既影响交通又不安全的问题。
2、公安交管、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规范、完善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尽快解决校外占道停放自行车问题。
3、市政府要制定校车发展战略,落实具体措施,遏制非校车接送学生问题,保证学生安全。
(十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文明素质。
1、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倡导广大市民绿色、环保出行,多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步行等交通方式,减少小汽车出行量。
2、各级党委、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协作,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遵章守法意识。
3、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加强全民的交通法治、文明素质教育,纳入到各种教育、培训之中,作为一项基础工程、百年大计不断做细、做深、做实。
(十二)研究交通发展趋势,加强交通宏观调控。
吸取一些大城市的教训,未雨绸缪,出台政策,适当、科学控制机动车的增长,为未来城市发展预留空间。近年来,每年大约有1万多辆外地二手车转入我市,要出台政策,加强控制。
以上是2017年呼和浩特限行时间规定
2017年呼和浩特限行处罚标准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城区道路疏堵保畅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确定11条机动车违法停车重点整治路段,从即日起开始对这11条重点整治路段进行集中严管,处罚力度由原来罚款50元不计分升级为记3分、罚款150元。
市交管支队支队长王永清表示,为确保我市核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交管部门在首府11条主要街道将重点整治违法停车等行为。实施阶段分为 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1月8日开始至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前;第二阶段从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闭幕至2017年自治区“两会”召开前;第三阶段为从 2017年自治区“两会”闭幕至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结束。
第一阶段整治重点路 段11条:即新华大街、乌兰察布街、北垣街、车站东西街、四纬路、机场路、腾飞路、东二环路、哲里木路、呼伦路、锡林路;第二阶段整治核心区域为腾飞路以 西、鄂尔多斯大街以北、通道路以东、成吉思汗大街以南区域;在第一阶段整治的11条道路的基础上,第二阶段横向增加成吉思汗大街、海拉尔大街、中山路、大 学东西街、学苑街。纵向增加:通道路、兴安路、东影南北路、展东路、丰州路共5横5纵10条重点路段;同时生态路、规划路以及滨河南北路为第三阶段即 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活动前重点整治路段。在处罚力度上,也由原来罚款50元不记分变更为记3分、罚款150元,从11月8日开始,交管部门 正式对以上重点街道进行严管严查。
王永清介绍,在整治活动的同时,将继续强化对渣 土车工地施工车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严禁上述车辆白天在重点整治路段通行,同时严禁大货车、黄标车以及老旧车驶入市区。同时为了进一步精细化交通组织,交管 部门将继续在实施路口渠化、限行、禁左、单行、公交专用道、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右进右出、信号灯配时组织方案。再快速路智能交通管理和视频监控系统与竣 工验收后,尽快与支队联网,实现统一管理。另外,交管部门将在已确定的11条重点道路沿线增加禁停标志,并明确处罚标准,对于市区无信号灯的路口要尽快规 划建设信号灯,同时增加道路中心护栏和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以及道牙上的隔离护栏,为疏堵保畅提供基础保障。
在静态车辆停放问题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晓东表示,从8日开始,城管部门将重点整治静态车辆停放突出问题,如临时停车场设阻车桩、地锁等违规行为,将配合交管部门共同整治,不符合规定的停车场将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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